北京什么白癜风医院好 http://www.zykyhs.com/一般要求
1 机动车驾驶人应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2 驾驶人应查阅车辆产品使用说明书,了解所驾车辆使用性能。
3 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优先保护人身安全的避险措施。
4 遇到前方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稳定方向、制动减速的避让措施。
机动车使用要求
1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遵循以下规定:
a)确保机动车号牌安装规范,号牌完好,无遮挡、污损;
b)确保机动车在检验合格和保险有效期内;
c)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进行安全检查,不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 驾驶机动车载人不应超过核定人数。
3 驾驶载货汽车,车厢不应载客,装载货物质量不应超过核定的载质量,装载货物的长度、宽度不应超出车厢。
4 驾驶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应载货。
禁止疲劳驾驶
1连续驾驶时间不应超过4h,高速公路连续驾驶时间不宜超过2h。
2 因睡眠不足、体力消耗过大等原因导致身体疲惫的情况,不宜驾驶机动车。
3 身体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应驾驶机动车。
危险报警闪光灯的使用
1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难以移动的,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2牵引故障机动车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均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3 驾驶机动车抢救危重病人等紧急情况时,可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4 驾驶机动车需要使用转向灯时,应关闭危险报警闪光灯。
安全带的使用
1驾驶人应使用安全带,宜提示乘车人员使用安全带。
2 应根据身高调整安全带的高度,右手将安全带平顺拉出,将搭扣插头插入插座里。
3 肩部安全带应从肩部与颈根部之间的合适位置,不应从颈部或腋下通过。
4 腰部安全带应从髋部通过,不应从腹部通过。
三角警告牌的使用
在道路上使用三角警告牌时,应设置在来车方向50m~m处;但在高速公路上,应设置在来车方向m外。
报警要求
报警时应说明事故发生或发现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人员伤亡情况、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是否存在逃逸等情况以及报警人自己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具备条件的,宜通过电子设备发送事故地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