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管理费终结了,无证犬能随之“终结”吗
对管理部门来说,要从维护城市安全的高度认识犬只管理问题,后续管理不能因为不收费而有所懈怠
呼吁多年、备受争议的养犬管理费终于成为历史。深圳有关部门近日公布,每年300元的养犬管理费已于上月起取消。据悉,这将促进养犬登记率的提高。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颁布7年有余,但基本未开出一张罚单。与之相关的另一组数据是,深圳全市约有20万只犬,截至去年年底累计办理养犬登记36717只,不到总数的两成。这其中,每年300元管理费成为争议的焦点,也是登记率上不去的重要原因。报道援引一名养狗人士的话称,300元管理费,究竟管理什么?这钱交得不明不白,当然能不交就不交,更别提养狗登记应该说,这代表了不少养狗人士的意见。
好了,如今管理部门从善如流,终于取消了养犬管理费,以降低办证门槛。这是一个值得赞赏的便民举措。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地方的养犬登记率确实有所提高,但仍有一些地方波澜不惊。比如,早在去年12月,罗湖、福田大多数宠物医院已被告知停止该项收费,可在一些宠物医院里,询问办理养犬证明的市民未见明显增长。
这虽然可能有宣传告知未能及时、全面覆盖的因素,但跟某些养狗人士的法律意识缺失恐怕也不无关系。
饲养包括犬只在内的宠物是公民的权利,但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守护不妨碍他人与公共利益起码的底线。长期以来,养犬登记率如此之低显得太不正常,如果说过去还可以登记收费为挡箭牌,而今这一理由已自动消失,倘若继续将管理部门呼吁主动登记的声音当耳边风,只能说明饲养文明在部分养狗人士那里依然缺席。
对管理部门来说,也要从维护城市安全的高度认识犬只管理问题,后续管理不能因为不收费而有所懈怠。也就是说,不能仅仅停留在呼吁层面,该罚的罚,该查处的查处,通过刚性执法让每一个养狗人士明白,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不是摆设,在它面前绝不允许有自选动作。唯此,法律也才能被更多人所敬仰。